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工学院集中供气及气路建设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0873-1901HW4L0444)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锐力兴盛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风格与林苑甲9号楼319
被投诉人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大学城
被投诉人2: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北一巷一号304室
相关供应商:北京世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世奥科技)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5号楼14层1705号1434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其投标产品为国内知名品牌,优惠力度大,且报价低于中标供应商。投诉事项2为:根据现场踏勘统计结果,招标文件货物清单中所列货物数量与实际需求不符。投诉事项3为:中标供应商世奥科技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招标前参与本项目编制工作。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由于本项目存在评审标准中存在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的问题,对投诉事项1不再进行审查。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2和3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未依法答复投诉人质疑的问题限期改正。
2020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