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CZZ17-FZC-2022-1358
二、项目名称:四川大学2023年三校区学生食堂猪肉采购项目(包件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遂宁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遂宁市工业园区滨江南路666号22栋
被投诉人: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当事人:四川大学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相关供应商1:绵阳长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林食品公司)
地 址:四川省梓潼县文昌镇金牛大道南段718号
相关供应商2:成都洪汇肉类加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洪汇肉类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金马街道兴科社区16组30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2.长林食品公司和洪汇肉类公司提交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代理机构答复质疑超出法定期限,且答复不明确,附件模糊不清。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3部分成立。由于本项目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本项目采购活动违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责令代理机构就质疑答复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