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校园网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HG4180827)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4层B404-1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北京友邦佳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邦佳通)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体院西路甲2号H座216室
当事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多宝路北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4为友邦佳通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指标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7、9-24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8部分成立。但不影响中标结果。
2019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