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武汉理工大学便携式X射线残余应力分析仪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WHJK-ZFCG-20180628)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爱派克测试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188号2301室
被投诉人1:武汉理工大学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狮路122号
被投诉人2:武汉健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基地建设项目二期B26幢10层1-4号
相关供应商:QUANTUM量子科学仪器贸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QUANTUM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1幢3层0306-0308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7为:QUANTUM公司投标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的7项指标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7缺乏事实依据。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