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科学院声电园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0722-186FE2621FZO)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21号
当事人2: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本项目采购内容为物业服务,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且不属于多单位共用物业的例外情形,本项目代理机构无权代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就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而委托社会代理机构进行采购的问题限期改正。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