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重庆大学作出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重庆大学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实施“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大学委托重庆西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重庆大学ABC校区公共区域老旧电梯改造-8台电梯采购及更换项目”(项目编号:xhg-17122-0712)、“重庆大学‘大平台微应用’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hg-17176-0925),以及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校园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泓展招字(2017)049号)、“重庆大学虎溪校区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泓展政采〔2017年〕17号)中,存在未按照规定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
三、处理结果
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重庆大学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