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望京校区平安校园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HG4190182)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
当事人2: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当事人3:北京中创万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创万联)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北街1号院18号楼2层203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中创万联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中创万联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决定本项目中标无效。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