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语言大学汉语学院马来西亚政府奖学金生长途语言实践活动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ZTXY-2018-F18068)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中旅现代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5号17层1905室
被投诉人: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平谷区兴谷经济开发区6区303-81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卓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教旅社)
地 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焦各庄街2号院3号楼5层4单元507
当事人:北京语言大学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未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经查,评标委员会在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后,卓教旅社是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最低报价,价格分为满分。同时,卓教旅社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相关业绩合同,且在“服务方案”中体现了其符合穆斯林团队的接待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服务需求和业绩的要求。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