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北京外国语大学录音棚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GC-HG4190293)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视通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四道口路净土寺32号东区8号楼5层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相关供应商:北京世纪实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世纪实拓)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常青园南路通达公司9号院二层西区
当事人:北京外国语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4为:世纪实拓所投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应当扣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
根据《中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2、4成立,本项目中标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