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法学院模拟法庭仲裁庭和法律诊所基础设施及配套设备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编号:西交采招(2019)113)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和兴宏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7号楼四层
被投诉人:西安交通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相关供应商:深圳市亚讯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亚讯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樟阁路汇隆智造空间A栋403-406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5为:亚讯公司响应产品不满足采购文件相关参数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5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责令采购人就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成交公告信息内容不完整问题限期改正。
2019年10月11日